三年恋爱期间男方花的基本都是女方的钱,婚前买房首付6万,十年按揭贷款.其中有男方的5.5万,女方的0.5万,房产证为男方姓名.目前为止,婚后的两年多内,男方工资主要供房,女方工资主要家用.因女方工资高于男方,目前两人的存款都是女方的,男方供房后工资已所剩无几,因此没太有存款.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后男女双方各能分到多少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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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不能计算。 婚前买房如果没有约定就是个人财产。女方出资部分应当返还。婚后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其他的财产一般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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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房屋总价-6万)/2为个人可分房产,前边6万你可拿回0。5万
2、当前存款应为共同存款,2人均分,和工资高低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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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一人一半,婚前的房产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男方的,但婚姻期间还的房贷是共同财产,有男方支付给一半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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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