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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经人介绍,认识本市一位姓陈的男人,我们相处7天后订婚了(因为双方都到年龄的关系,有点仓促,没有经过深入的了解)他们家过订婚彩礼1W。后面我们快同居了一年,没有怀孕。(他家父母很着急抱孙)我妈就带我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输卵管堵塞。后面就用订婚的礼金治病差不多是1万块了。我还在医院的时候,他没有跟我说一声就回家了,后又跑到广东了,没有跟我家人及跟我打过招呼的。是后跑到广东一个礼拜的时候才打电话告诉我,说到广东了。我觉得这个男人不可靠,而且他们家有分手的意识行为,但没说。现在我们要分手,请问律师,订婚的彩礼可以不归还吗?

其它综合
2009-12-30 12:41: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