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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包的果园是和园主私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现被国家征用,可以拿来到那些赔偿。租限是到征用为止。

合同纠纷
2009-12-30 17:24: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有效,征用土地补偿对你租客来说主要是果树补偿金。根据《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第十条规定青苗补偿费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荔枝、龙眼树补偿标准(连片种植的按面积量算补偿):
    1、平均树冠每棵6米(含6米)以上的,每亩补偿3.5万元;
    2、平均树冠每棵2米(含2米)至6米的,每亩补偿3万元;
    3、平均树冠每棵1米(含1米)至2米的,每亩补偿2.5万元;
    4、平均树冠每棵1米以下的,每亩补偿0.5万元。
    (二)其他杂果(包括芒果、葡萄、李树、柚树、柑橘、柿子、黄皮等)补偿标准:
    1、平均树冠每棵5米(含5米)以上的,每亩2万元;
    2、平均树冠每棵1米(含1米)至5米的,每亩1.5万元;
    3、平均树冠每棵1米以下的,每亩0.5万元。
    对于零星青苗的补偿,由镇街在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10%不可预见费中包干。
    (三)香蕉:每亩0.5万元。对于零星青苗,由镇街在本规定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10%不可预见费中包干。
    (四)林木、竹木:每亩 0.2万元。
    (五)青菜、稻谷等农作物:每亩0.2万元。
    (六)鱼塘青苗迁移费:每亩0.25万元。
    (七)花木场迁移费:每亩1.2万元。
    更多详情请电话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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