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1998年3月份就在单位(南京一所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干了,学校没有签定劳动合同(2002年签了一年并且买了保险,之后又没续签也没有续保险)到了2003年学校和现在的单位(也是一所高校)合并。现单位也是傔手后推迟两年才和我们签订合同并且买了保险。
今天8月31号到期至今未签,现在通知我们去补签半年合同,(2009年9月1日__2010年2月),如果到期我们找不到岗位就让不聘我们了。
我在学校干了11年了,如果学校辞退我们,我们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应该走什么程序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