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中为我们广大劳动者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我是山东临沂市平邑县一名普通的劳动者,自毕业后到山东大山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工作,已有5年多时间。今年国庆节时,公司依效益不好,不能维持经营把所有职工放假,直到今天。放假期间除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公司承担部分外,没有给与职工任何生活保障救助。
现在公司领导通知我们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要我们马上去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该如何维权。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