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2001年购买房屋A,首付10万,贷款19万,2004年婚前购买婚房B,首付18万,贷款14万,婚后2007年通过垫资公司还清A贷款,用A进行抵押贷款在银行贷款38万,购
买房屋C首付22万,贷款48万,现将房屋B售卖,价值95.5万,还清房屋A二次贷款38万,房屋B贷款余额12万,剩余资金45.5万。(以上房产均为我的姓名,三套房产在婚后均由
我来偿还贷款)
请问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房屋A、C是否会被分割?卖房剩余资金45.5万如何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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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其余的如在婚前购置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有。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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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属于个人财产,C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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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屋C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A共同还贷部分为二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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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A是您婚前付的首付并且在您结婚之前一直偿还贷款,所以即使分割的话,您婚前支付的部分也无需分割(首付十万肯定是不用分割的)这个2次贷款38万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房屋C是婚后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分割没有争议,至于这45.5万余额是卖掉房屋B的所得,房屋B也是通过贷款所得,所以首付以及婚前的偿付的贷款都是您婚前个人财产无需分割,其余部分是婚后财产,应当由夫妻二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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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C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你出卖A房所得款应该扣除,再分割B、C两房。具体请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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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屋的首付款和B房屋的首付款肯定是您个人的。C房屋应该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如有疑问可与我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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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是婚前财产不会被分割,具体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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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