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09年十月份老公在济南通过的原公司同事承接了一个工程,结算的时候是他同事去直接去拿的现金。老公当时正在外地给他打电话,他以各种借口说对方并未给钱,还要等一段时间。等12月10号给那边单位打电话说早已支付,正好老公也回到济南。去找该人要钱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逃走了,手机停机了。他同时还带走了另外一个工程的二期款16万多点,我老公的是12万7千,还有就是他所在单位的2万元。原来留了他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去他老家了一趟,通知当地派出所一起去的,邻居说已有四五年没有回来过。他在的单位在济南已经报案了,但现在找不到他的人,我们是不是什么措施也不能采取,来保全我们的血汗钱。请教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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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同事去结算工程款?有授权吗?如没授权,可以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发包方主张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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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相关的工程承包的协议等证明向携款人索赔 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对他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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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面谈或电话联系,主要是该拿款人是否有权拿款等,也可以通过查封对方账号或其他房产等,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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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