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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我的一位朋友开了家建筑公司借用我的身份证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我们也签过协议 内容为借用我身份证是纯属借用以后公司发生一切事情者与我无关

公司企业
2005-01-05 04:02:0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是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对此进行行处罚。
    虽然你不是真正的股东,但不排除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甚至刑事责任。
    公司法和刑法有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那我应该怎么办
  • 我现在身份证已经借给他注册了,那我现在很后怕应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
  • 假若他不同意现在撤消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
  • 急盼回复……
  • 对外你要承担股东的责任,对内你可以根据你们内部协议向其他股东追偿。
  • 你将身份证出借给对方使用,你就成为该公司法律上的股东,如果公司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违法行为,则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与对方的协议中虽然约定你不承担责任,但依法不能对抗第三人。
  • 你要么要求该公司给你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并且有该笔资金的银行记录和验资报告;要么你要求对方撤销虚假股东记载,并在工商局作相应的变更。这样才能保护你不至于遭受未来的法律风险。
  • 如果是公司的股东,你当然要签署公司的章程,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这些事情你要亲自签名,当然你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你是股东当然要出资,不知是否存在以上情况,否则你的股东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是合法的股东.当然是不是股东,其实很容易查询,委托当地律师去工商局一查便知.
  • 你好:
    1,你不必害怕,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你主观无故意,过失不构成上述犯罪.
    2,在法律上讲你是名义股东,在其他股东不知你是名义股东的情况下,你应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股东的义务,但如果其他股东知道你是名义股东,你与实际出资人又有协议,你就不享有股东的权利,也不承担股东的义务,万一出现民事纠纷,法院也会依据证据不认定你的股东资格,你也不必承担责任.
  •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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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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