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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任信用社负责人,1999年7月因违规经营被免职。还有其他原因2002年被法院判二缓三。原来认为判缓能保留公职,我找到原单位负责人要求安置工作,得到的答复是“你自己交养老保险吧,社里不管了”,我问他是被开除还是辞退,这位负责人说“不清楚,你可以向上找”。就这样我也没有接到书面决定,就没有了工作。从这后我已无数次找上机有关部门,至今没得到答复。对以上问题,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指点。谢谢。

其它综合
2009-12-27 13:13: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