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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业律师: 最近我遇到一件让我郁闷的事情:16号我下班回家,准备把车子停到车库时,发觉门锁打不开,发现车库旁贴着个通知:说让我把车库里的东西限期搬出,说我非法占用车库。他们已经拧门撬锁进去,并把我的锁给换了。于是我找到了物业公司,把购买车库的发票拿给他们看。他们一看傻眼了,立即赶到开发商那里验证,原来是开发商搞错了,把我的车库一女二嫁又卖给了别人,连发票都开好了。我当时就要求他们立即解决,后来又跑了好几趟,他们却一直拖延至今。由于我的房子正在搞装潢,材料都放在车库里,门被锁着,进不去,耽误了工期,我们都急坏了,也不知道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今天又到开发商那边理论,他们态度强硬,觉得只不过是换了把锁,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赔把锁给我们。我们气不过,总觉得他们把门锁撬开、私闯民宅行为已经犯法了,但不知道具体是哪个法?是《物权法》还是《民法》?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和道歉吗?被撬坏的门和锁当然要他们赔了,车库里面的东西万一少了或损坏了也要他们赔偿,还有耽误装潢的误工费,还要他们为他们的行为和态度向我们道歉。我想听听你们的专业意见,请指导我们如何维权,不胜感谢!

刑事案件
2009-12-27 10:09: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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