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一个保险公司上班,2000年该保险公司和王某私下签了一个协议,将该公司的一辆普桑轿车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养路费和保险费由王某承担,保险公司直接从他的工资里扣,但一直没有过户。09年4·5月份,王某以每年1万元的价格租给一个姓费的,8月10日费驾驶该车将我父亲撞死后逃逸,10月30日,费被抓获,但他没有赔偿能力,请问,王某和保险公司该不该负连带赔偿责任。还有交强险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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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购买保险的所在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责任,你可要求原车主和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不知你的事故认定书下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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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责任,可以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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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承担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责任;你可要求原车主和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但不一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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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