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在单位工作了19个月,一直没有和我签署劳动合同。发给我的工资也是我们这里最低的劳动保障850元/月。现在单位说从下个月起要和我签署劳动合同,那我前19个月该怎么算呢?还有单位说如果签署了合同,我要自己交1/3的保险,就要从我工资里扣除,我工资本来就已经是我们这里的最低劳动保障了,单位是否能从其扣除呢?那我不是连最低劳动保障都达不到吗?综合以上这些,我主要想问:我前19个月的工作该怎么算?还有签署了合同后,单位可否在我最低保障上扣除1/3的保险金。现在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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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18个月的双倍工资(再支付18月乘以850元/月)并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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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要求赔付的内容和金额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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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最低工资可包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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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没签合同的赔偿及为你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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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包括社保,你可以主张没签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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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