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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付的首期,接下来每年的按揭(包括婚前和婚后)理论上是我老公和他父亲的公积金共同偿还的。目前房产证上的名字写的是我老公和他的父母共三人。 请问:1、如果要离婚的话我有权提出分割此房吗? 2、在我们婚后我老公偿还的按揭的部分我是否享有财产分割权? 3、如果在离婚前我老公又把他的那一份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他父母了,那我还有此房屋的分割权吗? 4、我现时应当怎么做才能在将来万不得已的时候享有此房的分割权? (这套房子未做过任何公证) 急盼回复!谢谢您!

婚姻家庭
2008-03-28 12:38:2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系你丈夫及其父母在你们婚前取得,则你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你有权对婚后你丈夫支付的按揭还款部分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权,要求分割该份额。

    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系你们婚后取得,则应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你有权主张分割财产。

    关于你丈夫的收入问题,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其享有的收入数额,则该收入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只付了首期款和8个月的按揭,婚后还有9年按揭款要还。
  • 还有,假如男方的收入全都是他母亲保管(因为我老公是和他父亲一起开店的,店的法人是他父亲),以及他们出具店里有经济危机的证明,我就得不到与事实相符的离婚补偿?
  • 感谢康律师的回复,我想再请问一下,如果当初丈夫曾写过一份书面的“婚内协议”,明确写明他享有的那部份房产份额在婚后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如果我提供这份协议的话我是否就有权分割丈夫的这三分之一份额内的二分之一了?这份协议上有我和我先生的签名,不知能否作为证据提供?谢谢!
  • 就是说这份协议上只有我和我先生的签名,不知道这样一份协义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是不是承认?
  •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对我提问的解答!你们辛苦了!
  • 还有一个问题,婚内协议中还写到若是由于我老公为过错方而导致我们离婚的,视为我老公无条件将他享有的这套房子的产权完全转让给我做为补偿,若拒不转让,我可以据此要求获得相等价值的补偿金,请问我和我老公当初的这个约定法律上承认吗?谢谢!
  • 是不是在婚内协议中写的所有的条款,今后在法律上都能被得到承认?
  • 啊!我的提问很难回答吗?
  • 你与你丈夫之间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他的这部分财产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 同意楼上意见.
  • 婚内协议的条款,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且约定的明确是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说来就是如果在离婚时,在诉讼中法院可以考虑这些协议的条款.因为这是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益的处分行为.
  •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系你丈夫及其父母在你们婚前取得,则你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你有权对婚后你丈夫支付的按揭还款部分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权,要求分割该份额。 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系你们婚后取得,则应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你有权主张分割财产。 关于你丈夫的收入问题,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其享有的收入数额,则该收入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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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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