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法院将房屋查封后,被执行人启动办理房权程序,将房权转移到其子名下,致使两层楼房被法院裁定解封,法院不再执行。有证据证明财产转移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因社会复杂一直未能立案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我能否聘请律师代理诉讼,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赔偿我的经济损失70000余元。最好是走刑事程序。
问题补充: 该查封的两层新盖楼房在查封前,被执行人向当地土地所交纳3300元,土地所工作人员开具3300元的收到白条,其它没有任何手续,房屋被查封后开始填写审批表,并一级一级审批,审批时间均提前到查封之前(有证人证明)。最后房权证办到其儿子名下,房屋被以查封第三人财产为名解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