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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平方米的房子,到时分二套,一套是110-120平方,另外一套6-70平方米,再扩户20平方米,扩户的钱由女方出,男方出装修新房子的钱,再出买一大一小两车库的钱。结婚时,婚礼费用收男方出。到搬进新房前的房租费也由男方出。生活费的话,双方共同承担。在这个前提下,新房造好后,小套的房产证上名字加上我小姨的名字,相当于大套仍然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只是小套的房产证上男,女双方名字都有。 其他的还应该再加些什么内容?比如说家庭暴力,债务问题等。 是不是在去登记时就可以公证? 麻烦诸位律师详细告知一下,谢谢!

婚姻家庭
2009-12-28 14:24: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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