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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0月03号,也就中秋节。我对男朋友提出分手,而在这之前我有很多次向他提过分手。他恼羞成怒,竟然拿了我的手机离开。隔天,我因工作需要,要回厂,所以我向他要手机,可是他却对我说手机让他丢了。于是我要求他赔偿。那天下午比较急。所以打了几个电话去他家里催了下。而那天下午我没有和他拿到手机就回厂了。他也说过过几天赔我手机。开始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11月29号,那天我厂放假,和几个同事走在谷饶镇的一条路上,我和同事顾着看路上的车,没注意到有辆摩托车靠近过来。更没想到他们竟是要抢劫的。事情发生后,我以为这纯属以为。而在事情发生几天后,有一个自称自己叫叶冰的说事情是她干的。而且她会继续报复。愿意竟然是因为我和男朋友分手。还说是我抢走他的。她还说她会对我弟弟我姐姐和我妈妈身上下手。而在12月10几号的时候,他竟然两次 叫他弟弟开摩托撞倒我弟弟他们,而今天,他又发QQ消息过来,说那我手机的事他以后还我,而只是小小招呼下我弟弟,而我姐和我妈的事还没完。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下律师先生,他那样的做法会不会犯法?接下来我能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09-12-26 09:40: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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