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0月20日进公司的,应聘的是教导主任,因为学校还在筹备,老总就没给我定职务,就叫我负责学校事情外,口头说了试用期是一个月,公司所有员工都没签合同,现在学校也还没筹备好,昨天公司老总叫办公室主任找我谈话,说公司给我没法定岗位,让我上满这个月就离职,明显是“劝退”。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新劳动法是怎么认定我这情况的!谢谢!
注:没发书面通知,我知道应该提前发书面通知的是吧?并且没有调岗位,没有说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等!快过年了,不好找工作啊!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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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及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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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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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