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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份,我们在在建的朝阳路建国市场订了几个门面,当时对方要我们先付2万元的订金,市场办的人也打了订金收条,当时双方说的是每平米每月是23元的租金,一年订一次,租金半年交一次,说好八月进场的,拖拖拉拉一直到12月份才做好,我们刚进来,市场办的人现在说要35元一平米了,同意就交订金,不同意的叫我们滚蛋,有道理吗,难度弱势群体就可以被人踩吗,口头协议真就没有法则吗

合同纠纷
2009-12-27 18:58: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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