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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有个病人来和我买药,说是肚子痛。我就给他开了肚子痛的药,五块钱口服的药也就能吃两天吧!他到家后打电话来和我说:吃那些药出现过敏。当时我就叫他停止服用了。 可就在前两天,他家人来找我说是他现在住院了,病得很严重。他们说是我开的药导致过敏,现在已经渗到血里面。说要我给钱,当时我就蒙了。 现在他们说要我给钱表示意思,不然就去报案。 我现在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09-12-25 14: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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