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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2年因为工厂要求裁员,一直歇岗至今,歇岗后,工厂在没有和我们签订过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每月按时在工资卡上发来生活费(从开始的180到后来的220,前两个月因为开始扣住房公积金,现在每月打209),昨天工厂突然召回,给了我们歇岗人员2个选择,一是到四平乡下上岗,二是辞职走人。辞职补偿金为1400/年,但是要扣去这7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请问,工厂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09-12-25 1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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