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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09年4月加盟**速递(迁安名下:首钢滨河村),交2000元加盟费,2000元风险抵押金,交到迁安**速递(王金红)手里,并有协议,王金红不干了,转交(花苗),但是,(王金红)未转交加盟费及风险抵押金,致使(花苗)停止我的速递业务,(王金红)现在任给2000元风险抵押金,不给加盟费,我要提起诉讼请求,请问,我能把4000元都要回来么?写诉讼应怎么写,请指教,多谢!

公司企业
2009-12-24 22:54: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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