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造成双眼失明,但是施工方还未来得及买保险。请问这和二级标准赔偿一样吗?没有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差额是否由施工方补足?出事地点在四川绵阳,户籍在重庆。按那个地区赔偿标准赔偿?有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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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处理程序大致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如能评残,按伤残等级要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二、在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和我市在市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在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其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其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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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全额赔偿。具体赔偿事宜可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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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标准索赔,不足部分由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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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买没有保险不影响你该享受的权利,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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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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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