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某超市上班,因家中急事,急忙请辞,该超市未招进新员工我就走人了,这期间我有一个月的工资没领,还有进入超市时交纳了200元的押金(上写制度押金). 我想请问:我现在没在该超市上班能否请求其退还这200元押金,要如何说明(有何法律依据) 恳请律师同志帮忙指点,谢谢!

刑事案件
2009-12-25 22:08: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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