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张,现年28岁,于1996年认识曹某,并同居。于2004年由曹某当地(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富塘乡)办理了结婚证,当时只拿了我的身份证,现在有2个小孩,女孩10岁,男孩9岁。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睦,曹某经常使用暴力打我,于是我单方提出离婚,曹某不答应,我于半年前为了逃避曹某道广州打工,2008年12月23日曹某找到我,强行将我带回湖南省永州市。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天天毒打我,恐劾我。12月28日由我哥哥到永州市道县公安局报案后解救出来。我们的2本结婚证都已经毁了。我想和曹某解除关系,但是我不敢去曹某当地办理。怕他又劫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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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说,只能在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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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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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