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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是城镇居民,女儿已经三岁啦,我想再生一个,请问要罚款多少呢?

婚姻家庭
2009-12-23 22:07: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新修订版)》第四十一条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 一 )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 (市、区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 (市、区 )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 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 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 你好。你和老公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再生第二胎。如果不是建议不要生。1、要罚款、2、要征收社会抚养费、3、孩子的户口不好上。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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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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