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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丢失自行车谁之过? 单位6点半下班,开会到7点下班时新 买的电动车丢失,放自行车的地方与保安执勤地方5米远,属于公开的公共区域,当时保安烤火去了,但第二天保安队长说是他带人巡夜去来。物业公司说物业费里有一项保安费,可是只管公共财产,如垃圾箱丢了管,个人财产不管。并只对出钱人单位领导负责。由于要索赔,单位已经开除我了 请问:我该向谁索赔,单位?物业?保安? 该准备什么证据,记者采访记录可以算证据吗?

刑事案件
2009-12-23 19:31: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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