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夫妻感情不和已有两年,但为了三岁的儿子还是勉强生活在一起,现在感情生活日益J俱下,所以想离婚,但她很想要儿子留在身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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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由女方行使,如果超过2周岁的小孩归谁抚养就要综合来考虑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超过10周岁的话,应当征询小孩自己的意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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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相信留在她身边对孩子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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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各方和孩子的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为妥。我是广州资深的离婚律师,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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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主要依据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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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更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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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还有就是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她有优先的条件,当然可以主张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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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小孩成长就由谁抚养。如你朋友想留儿子在身边,可以聘请律师维护她的权益。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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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