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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出租车主。手续是出租车公司的。五月份公司告诉我们车主。在我们的车报废之前必须拿五万元钱给公司。我们才能继续使用公司的营运手续。如果不拿钱,公司将收回手续。可是最近公司又涨价了。我们需要拿七万元才可以了。听说过完年还要涨价。请问各位律师。这样随便要钱有依据吗?我们如果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过什么部门啊。

公司企业
2009-12-22 08:42: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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