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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我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说我在*银行办了信用卡而且欠款2万多没还,银行已报案,但是我从未办过光大银行的信用卡,我的身份证没有丢过也没有借给别人,我打电话到光大银行查,确实是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办了卡,但是办卡所填写的信息,除了住址是填的我身份证上的地址,其他所有信息都不符,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欠款应该不归我还吧?

证券投资
2009-12-22 0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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