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张明定租某商场第100号铺间,定金人民币50000(租期一年,总额人民币200000,按金人民币50000)。定租方必须于2009年1月1日前到我司办理理签约手续及付清一切条款,逾期定金不予退回,铺间有我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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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为预付款,因此如总价款为20万元,则定金总额不能超过4万元,因此你所交的5万元中有1万元不属于定金,如果最终没有签订合同,该部分应的退还给你,剩余部分一般应根据合同法上的定金罚则进行处理,即对方可以不退还;但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合同法并没有强制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得退还,因此可考虑友好协商,尽可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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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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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缴纳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需退还定金,若是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约定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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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你违约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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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