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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今年十岁,就读于小学五年级,下课去上操时被倒着跑的同学撞倒,因此把右门牙磕掉一块儿,到现在因为牙根疼而不能做任何治疗,医生建议到十八岁以后做烤瓷牙,因为根据孩子现在的情况及现有医疗技术看,目前是不能补,即使牙神经不痛再补也只能用打钉子的办法,这样有再次损伤神经的危险,再者补后的效果也不好,颜色和原来的牙不一样,一看就是假牙不说过一段时间补的牙齿会发黑.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主张什么权利,能否向肇事者和学校要求支付后需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其它综合
2009-12-20 21:0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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