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表姐一年前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当时在一审开庭期间我表姐刚好没了工作,但一审还是判决我表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判决下来后,表姐上诉到中院,同时也开原单位的相关工资证明,可由于前夫家里有人,二审根本就没有调查,仍然维持原判。现在时隔离婚一年我表姐拿着相关证明再次到一审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可法院不受理,说是要到高院申诉才行。可要这样的话我知道他家有人在法院,如果申诉没有成功难道就一直这样下去吗?表姐现在又有病,还要大家接济过日子。
还有的朋友说,前夫现在已在外地一年多了,工作也在外地,不用上诉到高院,直接到前夫现在的居住地起诉就行。真不知道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