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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27日是崖前居民小组选举的日子,大家都知道依法选举是我们每个公民 的权利。本来应该是分管村干部各负其责,由于选举开始的时候已是下午,别的 小组已经选举完毕,有个别分管其他居民小组的村干部跑来这里(应该是邀请这 里的村干部吃饭),导致分来应该井然有序的选举过程变的很混乱。他们草草的 唱完票,连仔细统计都没有,就宣布了结果,就草草收场,直奔京福华赴宴。直 接导致发了126张选票,但榜上出现了127票(组长,会计各多一票),这种低级 错误。这中间的是不是有人在作弊?是不是有人在捣鬼?村民发现后没有任何村 干部出面给个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四十条规定:每次选举所 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现在居民要求 重选,但是村干部却你推我我推你,其中猫腻不得而知。这阻碍我们公民行使自 己的合法权利!

民事相关
2008-12-31 21:22: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