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家签证中介,经常和外地公司合作,为表诚意,在办签证之前都只要对方公司给我们签一个付款确认书,并负责人签字盖章,传真给我们(内容就是签证办好后付清全款。) 一旦发生签证办出来后,他们不给我们付款,或是说对方公司也没有收到客人的签证费,我们的扫描件或传真件的付款确认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是否可以凭此起诉呢 另外,我们在给客人办理签证之前,都会事先告诉客人一般需要多久能办好,签证有效期是多久,但是,使馆经常有变化,造成不能按时拿到签证,或签证签发情况和客人要求的通常情况不一样。这时客人拒绝付款,如果事先我们已经告诉客人,但没有书面的协议,这时怎么解决

经济相关
2004-12-14 06:0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