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9月14日,在仓库整理泡沫板是发生工伤事故,经市二医院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工伤好后,我继续在公司工作,今年裁员,我合同期已满,于今年10月鉴定工伤为九级,我2003年工资为1000元左右,现工资为3000元左右,我想问一下我大概能赔偿多少?和具体赔偿方法?我是1971年09月11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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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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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赔你8万多元,如果公司不赔或少赔,你就应委托律师帮你打劳动仲裁官司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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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时效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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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一般在十万左右。具体的需要进一步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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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