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丈夫以分居十年,但未离婚。他现在涉经济诈骗,请问法院会没收我的房产吗?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 另外利用虚假房产证获得银行贷款后,几个月内就还清贷款。但数目巨大,不过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请问这属不属于经济诈骗?

经济相关
2009-12-19 13:55: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才有可能会被判处没收财产。至于房产证上只是你一人名字,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利用虚假的房产证做担保,到银行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至于及时还清了贷款,并不影响罪名成立,但由于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龙岗律师)
  • 谢谢。
  • 个人犯罪被判处的没收财产,是指其个人财产,不会涉及家庭或者他人合法财产。违法所得赃款赃物部分,属于收缴部分、返还受害人。至于当前所涉嫌的经济诈骗问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供你参考。
  • 偿还了,就不构成犯罪,可委托律师办理。
    不构成犯罪的,你的财产也不会受到连累了。
  • 处财产刑只是对他本人的财产进行,不会涉及到你的财产。
  • 1.如果在案发前就主动偿还,就可以考虑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2.你的个人财产,法院不会没收;但如果认定为犯罪,可能会累及共同财产。
    3.被刑拘或被逮捕的,一般只有律师能会见,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提供会见及其他法律服务,以争取最轻处理结果。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