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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十月。出国人交了一部分出国费用,公司一直没把他们送出国外,还迟迟不退还钱,现在公安机关给追回一部分,共记160000万每人是32000.元,处去公安扣百分之二十的费用。还剩128000元。请问这些钱。是否全部推还出国本人。每人交了32000元。是否还要出国的人交。百分之二是的处警费吗。

证券投资
2009-01-05 12:00: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