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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我在2005年为他人贷款担保过。回想起2005年我没有工作,也不在本地。我向信用社反映过,他们拿出合同.我只看到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能证明我身份的材料都没有,合同上笔迹和私章都是盗用的.我想问一下农村信用社担保的条件是什么,银行那边用不用审核担保人.在就是开庭我该如何答辩

债权债务
2009-12-18 09:4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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