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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有个问题是这样的 我有个朋友因为资金周转原因向我借了2万元,为了资金安全,我和她签了借款合同打了收据,同时还要求和她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她的房子是按揭的,还未收楼并未出房产证的,我和她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说明该房现在交付我使用,而且上面还有注明违约金额,而且使用权是长期的。现在问题是还款时间早就到了,而现在我什么方式也联系不上她,她也不出现不接我电话,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上法院告她的话,我能拿回我的钱吗,还有她是不是违约了,是不是要赔偿我违约金,而且如果她一直不出现,会怎么样? 希望大家能帮我分析一下。

债权债务
2009-12-18 11:19: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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