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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900元工资,每个月有2天假,没有社保之类的,一天工作时间为10.5个小时。这个算合法吗?还有这个有标准吗?

民事相关
2009-12-18 11:41: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明显不合法。国家规定一天8小时,一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每个月上班不能超过20.83天,超过部分要支付加班费。企业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有需要,请来电!
  • 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其他工作时间制,每个计算周期的时间也不能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 1、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涉及的加班费数额较大;
    2、没买社保,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单位如果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第二个月开始(如果你2008年2月以后入职工作的,则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开始)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
    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李律师愿意为你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 明显违法,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你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以便我进一步帮你分析,以及指导你固定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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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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