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1月29号和一家名叫**公司签了一份十字绣加工的合同,交纳了500元的押金,交的成品符合他们的质量标准就给我600元的加工费,我在12月2号上午交的货,当时检查的时候有一点小小的质量问题,他们不同意收,后来谈着谈着就说问题不是很大,如果我再接活就收下,于是我就只好再接了两件活,签了份合同,共交纳了3100元的押金,合同上标明加工费共4500元,交货日期为12月17号,我在14号下午交的货,但当时检查的时候又说出了合同上没有的质量要求,说不能收我的成品,还要我毁约赔偿3700元,我要求返工,也不同意,坚持要我毁约赔偿,如果不赔偿就要走法律途径,现在我手上也没有了那份合同,我朋友说这是欺诈,建议我报警,您们能帮我分析分析吗?您们看我还能要回我交的押金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