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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爸爸在02年的时候和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当地女人(我们是外地的)认识、并在一起生活,当时子女都反对他俩在一起感觉不太靠谱,最终他们坚持还要走在一起。当时住的房子是我姐08年的时候在郊区买的一院平房,他们的生活费也是由我姐拿的。到了07年房屋拆迁,补偿了一套70平米的房子(房证上是我姐的名字),院子里的树木卖了十多万。领到补偿款后我爸就搬走了,跟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直到今年6分份的时候回来跟我们说那个女人和他分手了,并且他在07年的时候用补偿款在别的地方买了房子,房证上是女人的名字,另外存折上的存款都让她分次取走了。现在她提出要卖房子,房款各分一半,地下室归她,请问像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像她这样有预谋能不能算是欺诈?我们赢的几率有多大?是我爸直接起诉她还是我姐把他俩都起诉结果好呢?我们还能不能要回房产?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09-12-18 14:32: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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