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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傍晚,我朋友因需在公司加班,所以在一家专门为本区各个公司提供餐饮的餐厅吃饭,在吃好饭离开餐厅的时候,将餐厅一玻璃撞碎,我朋友在玻璃掉落时用手挡了一下,竟将左手的几根手筋割断,现在这家餐厅和其公司都宣称没有责任,而且我朋友是刚到这家公司两天,还在试用期,没有任何保险。责任究竟应该谁付?

损害赔偿
2009-12-16 1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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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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