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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0年开车撞人,经交警队处理,后来因为与伤者有4000元理赔纠纷,被伤者起诉到法院,交警对把相关事宜,移交法院处理。伤者起诉我的只有4000块钱。我在这次事故中还有车辆损失8000块,加一起共计12000元。可到保险公司只按,法院裁定书理赔,法院裁定书上只显示4000元,保险公司只给理赔4000.我去找保险公司,它叫我让伤者重新起诉,可是我一直都找不到伤者,请问我还能要回保险公司的理赔吗?时间过去这么久了,还可以要求理赔?当时的给伤者的钱都是我赔的。我该能来要回这笔钱吗。如果可以,该怎么去办理?保险公司理赔有时限那?

保险纠纷
2009-12-16 14:58: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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