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问题。
二位老人和四姐妹之间的遗产分配问题。
二位老人年岁已高。大弟弟在没和三为姐弟之情私自找到公正处,和二位老人签署了遗产全部归大弟弟所有。(后来其中一老人知道公证书的内容,有些后悔签署公证书)
想知道如果这种情况,三位姐弟是否能得到自己的一份。若果打官司能否赢(这里的二弟弟脑出血,是个瘫痪在家的残疾人)
-
立遗嘱处分遗产时候应该为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立遗嘱人也可以改变遗嘱。
-
可以让老人重新设立一份,(如果老人同意的话)
-
关键的问题是目前老人的态度,如老人转变当初的决定,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遗嘱。
-
老人有权利用遗嘱的方式处分遗产无需征得别人同意。
如果对前一份遗嘱后悔,老人可以再次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变更。
老人应该保留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