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其名下的老屋现面临拆迁,户主是爷爷。现在8个子女,其中7个子女在办里奶奶头七后,突然提出关于财产问题(除7个人外还有其他外人),他们要求我爸作为大儿子,写下“放弃父母财产”的字据,我爸写了,并签了名字,但没有按手印。
想咨询:
1、在8个子女只有7个子女到场的情况下,我爸写的这个字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字条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3、这个老屋的拆迁,将来的拆迁款是做为遗产的部分吗?是怎样个领取形式?是否要所有子女都到现场签字方有效?
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