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于2000年购买了一套楼房,当时没有办房屋产权证。在入住几年后,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开发商抵押贷款了。开发商是用不同人的身份证分别将我们楼的部分房屋抵押到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到建筑部门应该能查到该批房屋的已售备案,我们的房屋已经交付并入住好几年了,也不是在建工程的期间,这种抵押行为有法律效力吗?银行不让建委开据房产证,并且对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住户在转卖时也不给办理过户手续,建委依据银行要求不给开据房产证,对吗?建委是否有监管责任?

房产纠纷
2009-12-16 11:30: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为你们办理产权证,如果无法办理,你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因你们的房产被抵押给银行,所以建委无法给你们出具房产证。由于你们没有办理产权证,也就是你们虽然购买了房产,但在法律上对该房产还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所有权是在开发商处保留着,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抵押是有效的。你们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要求开发商为你们办证,如是不办理,要求其承担双倍返还购房款的责任,或者其他责任。
  • 您的事情比较繁琐,建议马上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诉讼解决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或者直接面谈,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