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30岁无工作,去年出车祸,已出院不时伴有癫痫,发病时不能自理,需有人看护(一直由我母亲看护)。今年经鉴定,评定4级伤残,获各项赔偿合计约27万多。从种种迹象表明,我们家人现在怀疑我妹夫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他把15万存在他自己的名下,其余的赔偿款替他父母还积荒了。在目前还不想离婚的情况下,用什么办法能把这27万多的赔偿款转在我妹的名下?另外我妹夫将来把这些钱藏匿了或挥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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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个人财产。所以这些钱都是你妹妹的,如果权益被侵害,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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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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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事故赔偿款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他人不能侵犯,你妹妹可以起诉要求你妹夫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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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个人财产。所以这些钱都是你妹妹的,如果权益被侵害,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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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你妹妹名下,他也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对之进行处理。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他侵害了你妹妹的权益,否则比较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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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