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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然病故,剩下继母和儿子,父亲与继母做生意时认识,且一直一起做俄罗斯贸易生意,现父亲突然去世后,留下房子4个,还有最头疼的是有未知的外债要偿还。 本人想问的是,父亲及继母做生意欠下的外债,如果要分家,儿子和继母怎么分法,是每人分担一半?如果剩下的生意由继母继续做的话,又是怎么个分法? 还是一半分吗? 请给予帮助~~

继承
2009-12-16 11:52: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依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如下:
      1、如果您的父亲与继母已经登记结婚,那么您与其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2、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则应由你二人平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先由你继母继承一半,余下的一半由你与你继母平分。
      3、债务如果是您父亲个人债务,则应由您父亲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您父亲的名义借的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应由家庭共同财产偿还。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 您的事情非常繁琐,里面涉及很多计算问题,建议直接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最好可以直接面谈,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或者直接面谈,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