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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一年半,期间女方为我流产两次,后因女方不断催促,吵架,甚至闹自杀要求结婚,于今年6月份拿了结婚证。从谈恋爱期间到结婚后,总是把分手,离婚挂在嘴边,忍无可忍,决定离婚,但女方反悔,并几次以自杀威胁不愿意离婚,房子是婚前以我个人名义买的,没有装修,并且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从恋爱期间到拿证后女方经常在我家住,这算不算共同居住?在她自杀未遂情况下,她家人要求拿出20万,我的家人想出钱了事口头答应了,后来她又后悔,说她家里要的钱不代表她个人意志,她说多次流产不能生孕,要求我出钱治病。因多次协商无果,决定起诉离婚。 现在马上要开庭了,两人基本无共同财产,无儿女,一审判处离的可能性有多大?会判我给她大概多少钱?

婚姻家庭
2009-12-15 09:34: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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